央广网重庆2月5日消息(记者陈鹏)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近日发布年全年重庆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地图。按照要求,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根据规定,重庆市渝中、江北、九龙坡、南岸、沙坪坝、大渡口、高新、两江等8主城区全域禁放。
渝北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全域禁放。巴南区绕城高速以内的龙洲湾、鱼洞、莲花、李家沱、花溪、南泉、界石镇街全域禁放,一品、南彭、惠民街道在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禁放。北碚区的天生、北温泉、朝阳、龙凤桥、歇马、蔡家岗、童家溪、施家梁镇街全域禁放;复兴、水土街道在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以及东阳街道天府民居南、天府民居北、丹阳、大新、黄桷、大沱口、磨心坡社区,复兴街道的太山、龙门、和源、书院社区和水土街道的和欣家园、和润家园、万寿公租房小区禁放。
23个区县城市建成区禁放7个区县城市建成区限放
据介绍,合川、铜梁、潼南、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璧山、綦江、南川、万盛等11区的城市建成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已由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万州、涪陵、黔江、武隆、开州、忠县、云阳、巫溪、丰都、奉节、垫江、巫山12个区县政府确定并公布了城市建成区禁放区域。
长寿、梁平、彭水、石柱、酉阳、秀山、城口7个区县确定并公布了城市建成区限放区域,请市民在限放区域内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限定的燃放地点、限定的燃放时间、限定的燃放品种”安全有序地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依据相关规定,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安全燃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