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向阳光重庆反映:永川区凰城御府小区一业主随意破坏外立面——剔除外墙保温层,改成贴白色砖;把3楼的窗户随意改小,修建砖体墙;在阳台开门,准备搭建玻璃平台,并且在房屋并未完装修的情况下花园里用柴火煮饭,有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经阳光重庆转办,永川区城管局对此事做出回应:
接到来件后,5月20日,我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违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前往凰城御府小区,会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经调查该房号50-1-*业主违建情况属实,年6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按《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查处,区政府也作出并下达了强制拆除公告,现查处程序全部履行完毕。
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以及区政府《关于落实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责任的通知》(永川府办〔〕1号)文件要求,区政府作出《关于强制拆除(回填)违法建筑的公告》后,违法建筑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强制消除、强制拆除(回填)工作。现强制拆除工作应由辖区中山路办事处组织实施。
因该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法律诉讼,被物业公司申请停水停气,所以该业主故意在园内搭灶烧火煮饭,我执法人员已对此行为进行了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