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钟带你解读强制报告制度重庆永川妇联

如果身边的未成年人

遭受家暴、虐待、性侵……

你会怎么做?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为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年,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

如何报案?

快戳get√

↓↓↓

02:29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

#01谁来报告?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上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公职人员都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指的是什么呢?

是指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

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02哪些情形需要报告?

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就要报告!

具体情况包括以下9点: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03报告后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疑似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报案或举报后,应当立即接受处理。

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救助的,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将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经济救助、医疗救治、心理干预、调查评估等保护措施。

未成年被害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启动司法救助。

#04隐瞒不报,有什么后果?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对于因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将给予奖励、表彰。

报案人及未成年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助力未成年人健康长成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是区妇联的不懈追求与职责

让我们携起手来

筑牢未成年人防护门!

1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1889.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