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放学了家长还没下班
娃儿回家又没人照看
如何是好?
不用担心!
永川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
来了!
近日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合印发了
《永川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的
内容、对象、时间、收费标准等
进行了规定
主要原则
坚持自愿参加。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自愿参加,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坚持公益普惠。课后服务相关经费采取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的方式,不以营利为目的。
坚持公开透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主动向家长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坚持校内实施。坚持因校制宜,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以学校教职工为主体、以社会志愿者为辅助,组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全力做好条件保障,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自愿接受课后服务的在校学生。学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户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群体接受课后服务,要优先满足。
服务时间
原则上为中小学正常行课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2课时。周期相对固定,每天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18:00,初中不晚于18:30。
服务内容
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建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通过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收费标准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每生每课时3元、每月20天的标准确定,每月“课后服务费”标准为元,同时根据本区经济发展情况予以动态调整。
参与方式
学校必须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家长委员会意见,报区教委基教科备案后实施。学校必须将服务的时间、内容、方式、收费标准等告知给学生及家长。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安全保障责任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补助标准
按照《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号)相关规定,向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指导的本校教师及管理人员按每人每课时不超过5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助,并根据本区经济发展情况动态调整,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
班额设置
各校根据开设课后服务的实际班数,确定每天直接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人员。以课业辅导为内容的班额不超过原有班级学生人数;以校本活动、兴趣小组为内容采取合班、走班上课方式的班额不得超过50人/班。
在《方案》的“保障措施”中还提到
具体的经费管理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户子女
特困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
残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本实施方案自年春季学期起试行
也就是说已经开始啦
“官方带娃”服务
是不是让各位家长省力省心呀!
把推文转给身边的家长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