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024时新增1317

                            

年10月13日

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0月12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例,其中,巴南区4例、南岸区2例、江北区1例、九龙坡区1例、永川区1例、潼南区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渝中区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垫江县1例、奉节县1例,均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例,其中,渝北区8例,7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永川区8例,5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沙坪坝区1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

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3例(涪陵区1例、沙坪坝区1例、璧山区1例),解除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1例(南岸区)。

截至10月12日24时,重庆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例(渝北区19例、巫山县14例、巴南区13例、沙坪坝区12例、江津区10例、永川区9例、九龙坡区7例、秀山县7例、南岸区6例、合川区5例、綦江区5例、垫江县5例、万州区4例、梁平区4例、彭水县4例、江北区3例、南川区3例、大足区2例、铜梁区2例、潼南区2例、开州区2例、云阳县2例、奉节县2例、涪陵区1例、渝中区1例、大渡口区1例、荣昌区1例、武隆区1例、城口县1例、巫溪县1例、酉阳县1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渝北区63例、永川区11例、秀山县10例、合川区9例、垫江县9例、沙坪坝区8例、彭水县7例、荣昌区5例、黔江区4例、大渡口区4例、南岸区4例、丰都县4例、渝中区3例、北碚区3例、巴南区3例、璧山区3例、巫山县2例、江北区1例、九龙坡区1例、长寿区1例、江津区1例、大足区1例、铜梁区1例、潼南区1例、梁平区1例)。

10月12日0—24时,重庆市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新加坡),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新加坡2例、意大利1例);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新加坡),解除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1例(新加坡)。

截至10月12日24时,重庆市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3例(意大利5例、新加坡5例、中国香港1例、泰国1例、老挝1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9例(意大利3例、新加坡4例、西班牙2例)。

重庆市10月12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一、渝北区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2,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35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3,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4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4,系渝北区确诊病例8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5,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8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6,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59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7、无症状感染者68,均系渝北区隔离管控人员。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9,系渝北区重点人员。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二、永川区

永川区确诊病例9,系永川区确诊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4、无症状感染者5,均系永川区确诊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6、无症状感染者7,均系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8,系永川区确诊病例5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9、无症状感染者10、无症状感染者11,均系永川区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的人员。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三、巴南区

巴南区确诊病例10、确诊病例11,均系巴南区确诊病例6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巴南区确诊病例12,系巴南区确诊病例9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巴南区确诊病例13,系巴南区确诊病例5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四、南岸区

南岸区确诊病例5,系渝北区确诊病例11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南岸区确诊病例6,系市外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五、渝中区

渝中区确诊病例1,系渝中区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的人员。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六、江北区

江北区确诊病例3,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七、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9,系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4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八、九龙坡区

九龙坡区确诊病例7,系渝北区确诊病例1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九、潼南区

潼南区确诊病例2,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垫江县

垫江县确诊病例5,系垫江县10月11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0。10月12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一、奉节县

奉节县确诊病例2,系奉节县10月10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10月12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重庆市10月12日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基本情况如下:

病例1、病例2、病例3均从新加坡乘坐SQ次航班,于年10月10日抵达重庆,即被送至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10月12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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