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永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区专家研判和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于年10月23日20:00起对相关区域进行了临时管控,根据流调信息研判,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将相关区域确定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6个)
(一)划定区域
1.永川区金科阳光小镇1期14栋4单元(金科阳光小镇南区,兴龙大道号)
2.永川区官井路6号2单元
3.永川区大安街道隆西大道17号
4.永川区大安街道隆西大道号3栋
5.永川区大安街道奥韵雅苑6栋(大安同安大道8号)
6.永川区大安街道二郎坝鳌鱼田小组2号及周边9户
新华社资料图图文无关(二)管控措施
1.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
2.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6.实施高风险区封控管理后,区域内每天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如果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8.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9.自年10月19日以来,离开该风险区域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备,落实上述管控措施。
二、中风险区(6个)
(一)划定区域
1.万科城-城悦A区19栋(永川区凤凰一路号)
2.永川区红河大道附-号
3.金科天悦府12幢1单元(永川区中山路街道飞龙路号)
4.永川区金科阳光小镇1期14栋(4单元除外)(金科阳光小镇南区,兴龙大道号)
5.永川区官井路6号(2单元除外)
6.永川区大安街道全域(高风险区除外)
(二)管控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区域核酸筛查,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中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病例降低为低风险区;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区域所有人员一次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8.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9.自年10月19日以来,离开该风险区域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备,落实上述管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4个)
(一)划定范围
1.中山路街道全域(高中风险区除外)
2.胜利路街道全域
3.南大街街道全域
4.茶山竹海街道全域
(二)管控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4.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0月24日
来源:永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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