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之业,人才为基”。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困扰干部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时隔七年,《规定》再次完善,重点解决领导干部“能下”问题。但实现领导干部“能下”,让干部“下”得合理、“下”得服气,还需要科学的制度设计,筛选确定出初步人选是其中关键的一步。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的原始“底片”,每一次的考核、培训、奖惩、职务变动等材料都被一一“刻录”,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干部是否在其位,谋其职,履其责,尽其力,让组织省时省力地了解到每位干部的情况,为后续核实认定打下基础。一卷诉一人,我们需用好干部人事档案“三把尺”,助推干部能上能下。
用好干部人事档案“考核标尺”,划好干部“实绩线”。《规定》对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细致地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消极为官、慵懒散拖,即使工作做不出实绩,但因为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仍然“稳坐铁交椅”,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对于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的领导干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敢于“动刀子”,坚决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正之风,让“老好人”“太平官”们无处遁形,从而确保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干部人事档案中考核类材料,能够清楚地反映出干部每年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评判干部是否在工作上下功夫的重要依据。如果一名干部连续多年未评为优秀,那么其很有可能被列为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人选。这就要求各管档单位,严把考核材料“准确关”,通知干部个人填写考核材料时要结合业务工作如实填写,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核把关,杜绝填报不实的现象。
用好干部人事档案“学习标尺”,划好干部“本领线”。“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学习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如果不加强学习,充分认识规律、摸清门道,会因为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从而感到本领恐慌。干部人事档案中学历培训类材料是干部学习经历的“全息画像”,干部的每一次学历提升、进修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获取都被清清楚楚记录在档案中,能够准确地描绘出干部在工作岗位上的学习轨迹,体现出干部是在干中学,学中干,还是在工作中“混水摸鱼”。这就要求各管档单位,严把学习材料“收集关”,确保每一份装进干部人事档案的学习材料都真实有据,严防假材料进入档案。
用好干部人事档案“奖惩标尺”,划好干部“担当线”。奖励与处罚情况是一名干部政治素质是否过硬、思想态度是否诚恳、担当精神是否饱满、工作业绩是否突出、干部群众是否认可等方面的一面镜子。对于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如果简单的“一下了之”,只会导致干部对“能上能下”制度产生抵触心理,甚至“选择躺平”,认为“下”就是被“打入冷宫”。“下”之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加强关心关爱,做好跟踪管理、打出调研回访、结对帮带、谈心谈话等组合拳,通过“望、闻、问、切”等方式给干部“把好脉”,“找准症结”及时跟进、实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让其拾回初心、重新出发;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依法依规正常使用,让“下得去”的干部改进后“上得来”,做到干部奖惩分明、能上能下。干部人事档案中奖惩类材料真实地记录了干部的每一次奖励和处分,这些材料能够充分地反映出一名干部是真正把心思放在谋事、干事、成事上,还是不尽力、不履职、不尽责。这就要求各管档单位,严把奖惩材料“及时关”,第一时间收集更新干部的奖惩材料,补齐干部人事档案“完整度”,确保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准确、全面的画像。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严把干部人事档案“准确关”“收集关”“及时关”,用好人事档案“考核标尺”“学习标尺”“奖惩标尺”,为组织考察识别干部提供档案依据,助推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作者: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卢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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